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教署通報第三點辦理(109.04.05高級中等下學校、幼兒園連假結束師生返校之防疫注意事項) 師生返校後學校(園)應再次進行全校性衛教宣導,並提高師生落實手部衛生、勤洗手頻率;同時蒐集師生於連假期間旅遊、聚會與其他集會活動等軌跡與健康紀錄,以利日後可能須配合疫情調查之用,如因隱匿而造成日後校園防疫破口,則依校內獎懲規定辦理。
二、清明連假期間,曾經到過以下地區:
1.阿里山森林遊樂園
2.花蓮東大門夜市
3.嘉義文化路
4.台南關子嶺
5.虎頭埤
6.烏山頭水庫
7.湖境度假會館等埤塘風景區
8.高雄興達港
9.旗山老街
10.雲林北港朝天宮
11.屏東縣南州鄉以南(含墾丁觀光景點)
中央疫情指揮中心,呼籲連假曾至觀光風景點或其他擁擠場所者,應實施自主健康管理。
三、實施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同仁的處理方式如下:
1.如感到身體有不適時,請先在家,並即就醫,同時告知主管
2.如身體沒狀況,不想居家辦公也不想請自己的假,則請上班時務必戴口罩、勤洗手、量體溫,做好自己衛生安全防護,並避免不必要的公務行程或參與會議等,減少不必要的人員接觸。
3.想請假在家做自主健康管理者,依請假規則請休、事、病假或加班補休。
{{ $t('FEZ003') }} 2020-04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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