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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新竹市香山區大湖國民小學

公告訊息

有關教師申請進修學分費補助及進修學位報備一案,詳如說明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  • 教師申請進修規定:
  • 教師申請進修學位報考前須經學校同意,請有意進修者於110年5月1日前提出進修申請報備書(公餘時間進修申請書部分辦公時間申請書)。
  • 已簽准進修補助有案同仁,請於收到成績單後2個月內檢附申請表及以下文件向人事室提出申請,目前每人每學期補助學分費、學雜費1/2,最高補助新台幣5,000元整。

1.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。

2.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(雜)費收據正本。

3. 109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影本。

  • 現於進修中教師如已取得較高學歷,請於取得畢業證書後即刻送交人事室辦理改敘,生效日以送件日起算,請留意時效,以免影響改敘權益。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1-03-23

{{ $t('FEZ014') }} 2021-04-22|

{{ $t('FEZ005') }} 150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