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一、110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15日、16日辦理,本市設有5個考場(新竹高中、新竹女中、新竹高工、新竹高商、光復高中),所需監試委員數量龐大。
二、為使試務工作順利辦理,爰請各同仁踴躍擔任監試委員。有意願者,請逕與各考場學校聯繫。
三、各考場之監試委員、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確依規定迴避。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(以下簡稱本準則)」第14條第2項、第3項規定辦理保密及迴避事宜,監試人員本人或其配偶、前配偶、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,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時,應行迴避。
四、擔任110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、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之教職員須於110年5月14日公假參加「試務工作講習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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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2021-04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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