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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新竹市香山區大湖國民小學

公告訊息

檢送本市一般廢棄物之廚餘分類回收排出方式公告事項1份

{{ $t('FEZ002') }} 學輔處|

一、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2項規定辦理。

二、一般廢棄物廚餘應依下列方式排出:

   (一)家戶產生之可回收廚餘應分類貯存,排出時須由民眾自行至本局定時、定點之垃圾車停靠點

       投入本局車輛所設置之廚餘回收桶進行回收,或經由本局社區定點所設置之廚餘回收桶進行

       回收,不得混入一般垃圾。車輛清運收受點及時間請至本局網站(新竹市清運車便民查詢網

       查閱)http://car.hccepb.gov.tw/Default.aspx 。

   (二)家戶產生之不可回收廚餘種類(如附表),請併入一般垃圾,不得投入廚餘回收桶。

三、違反說明二排出廚餘方式者,得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2項規定,以同法第50條第2款規

    定裁處。

 
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2-06-17

{{ $t('FEZ014') }} 2022-07-17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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