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新竹市香山區大湖國民小學

公告訊息

轉知「111年環境教育人員取得認證暨展延輔導研習」

{{ $t('FEZ002') }} 學輔處|

主旨: 有關本市辦理「111年環境教育人員取得認證暨展延輔導研習」乙案,惠請貴校鼓勵所屬踴躍參加,並惠予公假(排代),請查照。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環境教育法與本市環境教育中程計畫辦理。
二、 依環境教育法第18條第1項與第2項規定,學校應指定人員 推廣環境教育,並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;未依規定取得 認證者,各級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補助 其環境教育相關經費。
三、 研習時間:111年10月19日(三)14:00~16:00。
四、 研習地點:新竹市竹蓮國小2樓會議室。
五、 研習對象:
(一) 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,校內尚未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推廣環境教育指定人員(或是即將到期)之學校(如附件),務必派員參加。
(二) 已取得24小時研習時數,欲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(含展延)人員。
(三) 有意參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。
(四) 新竹市環境教育永續團團員。
六、 請至本市教師研習護照報名(https://study.hc.edu.tw/Modules/Study/GetSingleInternalStudy.aspx?studyID=1112728),並先備妥申請資料文件(可自備筆電到場使用),當日可協助資料諮詢及收件。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2-10-12

{{ $t('FEZ014') }} 2022-10-19|

{{ $t('FEZ005') }} 120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