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依據新竹市政府114年9月1日府人給字第1140143588號函辦理。
主旨:檢送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自費團體保險優惠方案DM各1份,請查照參考運用。
說明:
一、為提供員工更多元之生活保障,本府業與臺銀人壽、遠雄人壽、臺灣產物保險及兆豐產物保險等4家公司簽訂團體保險優惠方案,各家團體保險簽約有效期限如下:
(一)臺銀人壽:自114年7月27日起至115年7月26日止。
(二)遠雄人壽: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。
(三)臺灣產物保險:自114年7月16日起至115年7月15日止。
(四)兆豐產物保險:自114年5月21日起至115年5月20日止。
二、前揭各公司所提供之保險規劃方案之保險費由參加者自付,請員工依自身需求自由選擇參加。
三、旨揭方案DM及相關資料業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「團保資訊專區」,如有相關需求,請逕洽各服務窗口瞭解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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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0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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