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依據新竹市政府115年3月25日府教學字第1150055642號函辦理。
主旨:115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16日、5月17日辦理,請鼓勵貴校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24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500685號函辦理。
二、115年國中教育會考,全國計18萬2,868名考生於231個考場同時應考,所需監試委員數量龐大。為使試務工作順利辦理,請鼓勵貴校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。
三、竹苗區考場設於國立新竹高級中學、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 學、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、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及新竹市私立光復高級中學,有意擔任監試委員者, 請逕洽各考場學校辦理報名。
四、有關參與國中教育會考之相關委員及試務工作人員,應依 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第15條第2項、第3項規定,辦理保密及迴避事宜;監試人員本人或其配偶、前配偶、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,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時,應行迴避。另各考區、考場規定較本辦法限制更嚴格者,從其規定。
五、請考場之監試委員、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確依規定迴避。
六、本府同意貴校擔任115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、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公假(課務排代)參加「試務工作講習」;對於擔任115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及協助辦理試 務工作有功人員於辦理後本權責核予敘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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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3-2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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